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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will never walk aloneNovember 18 我的推理心路历程---献给无限天空此文献给我从来没见过的兄弟,在另一个世界的优秀青年----无限天空。于2年前的今天不幸车祸遇难 夜深了,像往常一样,坐在电脑前,感受着一切夜晚给我带来的感受。外面很安静,偶尔能够听到开party的人们的叫声。而此刻的我,一个多少有点不甘寂寞的人,在轻轻的敲打键盘,我想用这种方式来和你聊聊天,不知道今天,在另一个世界的你,是否和我一样孤单,我希望不是。 就在前天,我打开了伤痕的博客,或许上天注定我这几天要在回忆中度过,我开始从他的第一篇文章,一直看下来。而自己往事,就像电影一样,一幕幕的在脑海里划过。我想把我和推理的故事,说给你听听,这个在我生命中扮演着重要地位的事物,分享给你。因为没有机会和你说上一句话,是我终身遗憾。 1 一见钟情 呵呵,我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个侦探故事,是在上小学一年级的某一天老师给念的,虽然只是一个连1分钟都不到的小谜题,却让那时的我瞪大了眼睛。那个踩在自己的脚印上,倒退着走出现场的手法。让我爱上了侦探。爱憎分明,是我的本性,那时我就相信我会永远爱侦探故事,爱推理。到现在看来,我的感觉还是对的哦。从那刻起,就开始一发不可收拾。每到了书店,我都会去翻一分钟推理,买了好多好多,虽然我总是懒的动脑筋,总是直接去翻答案。但那些小谜题,让我对逻辑推理佩服不已。一分钟推理,伴随我走过了小学。不过中间倒是有个插曲。我不记得从哪里听说了福尔摩斯这个名字,虽然当时他对我就像是个神一样的人物,并且坚信福尔摩斯的探案全集完全和一分钟推理一样。在百般央求下,父亲才给我买了下来。那时我在上小学3年级,怎么可能看懂那种小说呢,很自然的,书被我放在了一遍,放了好久。 2 柯南 1999年的夏天,我在家里百无聊赖的切换频道的时候,偶然发现了那个戴着眼睛的小帅哥。柯南这个名字在那时候还不算很流行,那集讲的是电梯杀人事件。短短的20分钟,却让我把一分钟推理抛到了10万光年以外。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而且经常懒于思考。于是,我以为柯南即是最棒的推理,最经典的侦探智慧,在加上那些足以感动我以及我那个年龄段的小孩的故事,我对这个侦探卡通片陷入了癫狂的境界。DVD,漫画书,剧场版等等,我那是甚至能将40多本漫画的内容倒背如流,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那时候对青山刚昌佩服得一塌糊涂,唉毕竟是小孩阿。 3少年金田一与少年包青天 那是初一的暑假。也是在切换频道的时候发现的,当时愚蠢的开始认为中国也竟然出来了能构思宏大诡计的牛人。不过电视周刊很快就爆出。这个叫少年包青天的电视剧里面涉及的手法诡计,很大程度是抄袭日本少年金田一的思路。我觉得我比那些电视制作人还要傻上百倍,于是就开始了对金田一的追捧,想办法看了所有的金田一故事。于是,大师在我的心里又成了金田一。我为我的冲动,以及从不经过大脑思考就跟随别人的做法,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此先一笔带过。 4福尔摩斯与克里斯蒂----迷失的方向 自己渐渐的在长大,柯南和金田一仍然是我的主流。我仍然认为那才是大师的作品。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也不满足于卡通之类的浅薄事物。我于是从新拿起了福尔摩斯,这次我可以看懂了。他那时对我,和对很多广大推理米来说,仍然是神一般的人物,他的每个故事我都看了大概5,6遍。于此从事,2部中国人耳熟能详的电影《尼罗河上的惨案》,《阳光下的罪恶》险些让我这个白痴侦探迷一蹦到月球上。那时候我终于知道了阿加莎。克里斯蒂这个被称为侦探小说女王的大人物。在书店里看到她的全集时候,我当时就好像要停止心跳一样,我幻想着她所有的书,都会和那2部电影一样,有着惊人的手法和诡计。于是乎,在当时我没有利用网络意识的情况下,就根据书的名来选书,天真的以为,只要名字好听,那就一定是精品,于是暑假上2本书吸引了我的眼球:《万圣节前夜的谋杀案》和《国际学生宿舍谋杀案》。 就是这2本书,几乎让我和推理说了永别。 后来才知道,我挑的这2本书是作者最糟糕的作品,我还了解到,她的小说水平差距极大。还有她的语言那么啰嗦,怎么可能是一个冲动的初2学生能够忍受的了的呢。克里斯蒂,当时就在我心中彻底破灭。 托柯南和金田一的福,当然还有那2部电影,让我那时候脑子里有了一个想法,关于真正的推理小说,应该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我的想法是:模式上应该和那些卡通差不多,有案件,有调查,最后侦探来进行推理。一定要以逻辑推理和解谜为中心。当时这种想法很是模糊,而且当时脑子里带着这种相法,在网上找了很多日本推理,可那些书让我更加失望。那不是我心里的推理作品,推理成分少的可怜,全是揭露人性的作品。我迷惘了,也开始死心了,我不知道我心里理想的推理作品,究竟存在不纯在。推理看来和我已经没有缘分,或者说,根本没有我理想的推理作品,这一切,不过是我的意淫罢了。 上帝,就在此刻,给我开了一个玩笑。爱开玩笑是我唯一能说出的,上帝的性格。 5《国内出版的10大密室》----一盏明灯 阿婆推理网站论坛,一个广大推理迷都应该不太陌生的地方。就在我已经来到遥远的不列颠的一天晚上,这个帖子映入了我的眼帘,打开后阅读一遍,我觉得我有些微微的在颤抖。那个帖子里面有两个名字《X之悲剧》,《三口棺材》,我死死的盯了好久,我觉得,我身体里有什么被召唤回来。等我反应过来,骑车飞奔到书店,把《三口棺材》拿回家,虽然当时英语水平很一般,不过还是一口气读完。读完后的那种激动的心情,是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的,不光是因为本书的那令人叹为观止的结构和诡计,我激动的是,原来真正的推理小说是存在的,而且这只是刚刚开始。在论坛上,看到不少人都写不少我当时表达不出来的内容。我知道了,自己的理想中的推理小说,叫本格推理。 后来,我在网上先后认识了伤痕,老埃等一批国内的死忠本格推理的拥护者,并且从国内外的网站上大量订购2手书,原来本格推理不是不存在,而且大多已经被人们遗忘,而现在对传统本格的宣传几乎已经消失,所以才会让我错过如此之多的经典。所以说,无限老兄。你可能都不会意识到,你这篇帖子对我有多重要。而上天竟然没能让我和你说声谢谢。这是老弟我,永远欠你的 6奎因,卡尔,岛田庄司。 我不知道这3个人的名字,以及他们的作品是否让我的血液达到100摄氏度,我只记得。读他们的书,我好像来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虽然这3个人的风格完全不同,但是他们给我带来了快乐,带来了无尽的精神享受。那一本本作品,我就不想再说了。我终于知道了,大师应该是什么水平,而我只是刚刚开始。所以,那时候放学回家,只要看着桌子上放着那熟悉的包裹,我就会兴奋上整一天,甚至会手捧着书,翻来覆去的看着它,但舍不得读。呵呵,这真的很傻吧。就这样,我度过了我人生中最最美好的2年,而推理小说,是这2年的一个绝对主角。 7 日本推理,再度迷失 上大学了,一切似乎都和以前不一样了,大一的生活和我想的很不一样。非常寂寞孤单,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郁闷。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当然了,推理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那时候,欧美黄金时期最顶级的作品我都差不多看过,于是把目光放在了日本作品。日本是目前推理小说最流行的国家,作家层出不穷,作品数量大的惊人。当然,我仍然是选择本格解谜类的小说来阅读。渐渐的,我发现有些不对劲了。尽管我读到的,也是很优秀的解谜类作品,但总觉得和以前的感觉不大一样,真的是日本的推理达不到更高的境界,还是别的原因。我说不清楚,就是觉得有些怪怪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解谜类的作品,已经没有当初刚接触时的那股激情了,当然不是因为我失去兴趣,而是再优秀的事物,当你看多了之后也会走到平静的状态。我在日本推理中寻找。我发现我在选书这个问题上,已经没有注意了。我不知道该选什么书看,过去我总是读伤痕等人的书评后再买书的。对于欧美本格,虽然爱好者们的喜好不一,但是他们几乎都承认作品的优秀。所以,我选书不需要任何犹豫。现在不一样了,一本日本作品,评价总是参差不齐。我在买书的时候开始犹豫不决,毕竟自己的经济能力也有限。我经常在网上和伤痕抱怨,说自己不知道下一本该读什么,还有看本格怎么也找不回当年激动的感觉。那时候自己心里也很烦,加上大学棋末考试,以及暑假回国,我有好一阵子没看推理了,这段时间,我很想它。 8 回归。 大二了,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变化,虽然自己的本性可能永远也改变不了,但是觉得自己理智多了,心态也好多了,很多事情也不愿意太过勉强。原来的激情似乎少了不少,我知道这样的变化可能会预示着什么。在1个多月前的一个晚上,我突然来的想法,从网上一口气预定了2本劳森的小说,还有2本奎因中后期的作品。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 书没过太久就收到,看完后觉得很是舒服,甚至多少有那么一点点兴奋,那种当年的感觉,好像又回来了。于是接着上网找资料。发现这么多年了,自己竟然还是傻的无可救药,原来一个如此5才缤纷的世界,我只走了几步,就说我看到了世界的全部。不过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我陡然发现,自己在日本作品徘徊许久后,又回归了欧美。有些事情是不会变的,而就推理而言,欧美永远是王道,虽然那个时代已经远去。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也是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听着《礼物》,那首歌让我潸然泪下。原来真正感动自己的事物,完全是因为它和自己产生了共鸣,触动了自己的心弦。无限老兄你走的实在是太早了。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早走,任务艰巨。这是一条看不到头的路,困难重重,不过我们会一直走下去,你未完成的使命,请放心的交给我们。等不久的将来,推理在中国真正发展起来了,我们再来一起分享。那时我们给你的礼物。 呵呵,今天先说这么多吧,希望我这些笨拙的语言能给在那边的你解解闷。天堂没有车来车往,也希望你能在那边,继续享受着推理乐趣。 弟 James 2007年11月17号凌晨 于宿舍 October 23 美轮美奂的魔术表演-----No Coffin For the Corpse by Clayton Rawson 当我看完最后一页的时候,禁不住拍案叫绝。已经有太长时间,没有过这种激动人心的感觉了。
不错,这本书从惊艳和宏大程度看来,的确是要比死亡飞出大礼帽要逊色一些,可这又如何呢,它不会因此而失去光彩。它仍然是黄金解谜时期最华丽的篇章之一。因为它挑战的不仅仅是人类的终极智慧,也不仅仅是魔术师们精心的舞台,它挑战的是最基本的自然法则。它讲的是死人复活的故事。
富有的,但性格暴躁,乖张的军火商Dudley Wolff被一个自称是Smith的人抓到了把柄,并且被勒索了一笔庞大的数额。愤怒之下,Wolff一拳挥去,但是这个Smith被打倒后就再也没有起来,当时在Wolff家的医生经过诊断后,确定Smith已经死亡!!无比恐慌的Wolff不愿意报警,因为这样的话就会同时引来媒体,他的那些被抓住的把柄就会大白于天下。于是Wolff就连同家里的几人一起,将尸体埋在附近的墓地地下4英尺的地方。结果,Wolff家再也没有过安宁,先是有人目击到了桌子上的花瓶自己摔在地上,然后有枪失踪,然后家里的人纷纷目击到家里有鬼魂鬼魂,而那个鬼魂竟然和被埋起来的Smith一摸一样。终于谋杀案发生了。Wolff被枪杀在书房,书房是完全的密室状态。这难道真的是鬼魂所为?杀了人,然后直接穿墙而过?再接下来,竟然有人再次发现了Smith!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棺材里逃了出来,最后在被警察追捕的时候车祸“再次”身亡。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聪明的马里尼大师给出了完美的解答,就像书后纽约时报的评论Kay Irvin说的一样 :“Merlini does himself proud”
书的前半部分进程并非像想象中的那样迅速,劳森仍然在书里设置了很多的唬头,第一次高潮出现在“鬼魂”出现的时候,之后就再也没有允许我喘息的时刻了。怪事一件接着一件。任何一件事情都叫人抓破脑袋,凭自己的推理阅读经验,直到这些琐碎的怪事到最后会像拼图一样完整的合在一起,自己却没有心思思考,把拼图的任务完全交给马里尼大师了呵呵。在书进行到大约2/3的时候,马里尼对某种事物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论述(恕不能在这里进行更详细的说明,有严重泄底的嫌疑)。这样的论述在《大礼帽》中随处可见,尽管给阅读带来了相当的困难,但是它在最后解答中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是从案件本身,还是故事的结构。作者的精妙构思由此可见。
关于解答部分(我读推理向来最看重的部分),从传统的本格推理看来,是一篇优秀的多重解答。但是与奎因等不同之处在于,它并非完全是一层解答推翻上一层,并且带来更新的发现,案件更加不为人所的一面。它在延续传统的多重解答思路的同时,在结构上开辟了一种全新的路径。(由于泄底,在此也不便于解释),或许读者对这种多重解答在别的作品中有所了解,不过我相信是对劳森这部作品的借鉴吧。毕竟本书是写于黄金时期的1942年。
书中的数不清的,让人无法解释的现象,例如,自己摔碎的花瓶。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死而复生的“鬼魂”,消失的枪,密室杀人,奇怪的子弹孔,莫名其妙的车祸等等。都在最后马里尼大师的解释下完美的嵌合在一起,华丽的程度让人叹为观止。然而这些事件对于魔术师来说的确是再简单不过的误导,只不过人类那个始终摆脱不掉的心理盲点,再加上事件数量的众多,实在是叫人难以察觉真相。很难说这是一个惊天的宏大诡计,还是由各种小诡计组成的壮丽画面,是本书的另一大特点。我更倾向于后者,更准确的说,这些事件是情结进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而这种方式,实在是让读者有些为难。如果不清楚的记住前面发生了什么,后面的推理过程也许就会产生疑问。在掺杂了唬头众多的事件篇,记住所有的细节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容易。然而作者又将全部的细节都给出,所以本书是绝对的公平解谜。呵呵,狡猾的劳森。
最后说一些多少有些不爽感受,如此多的诡计手法,又是黄金时期的顶级作品,难免会被各种卡通“借鉴”,好在这次我没有看到太大规模的抄袭,只是某个手法觉得有些似曾相识,完全不影响全局。所以推理谜们大可不必担心。
一本书不可能面面俱到,尤其是这类解谜游戏小说。人物形象的单调我就不用多说了,不过劳森书里的人物似乎都有些共同点,由于不是和魔术,就是和鬼怪传说挂上关系的缘故。里面的人物(除了马里尼)都有些古怪,脾气都很固执,甚至专横,霸道,脾气暴躁等等。不过我相信瑕不掩瑜,推理迷享受的是解谜过程和精彩的情节,应该不会太在意人物这方面的问题吧。还有就是这本书的语言向比起《大礼帽》要容易很多,相当的平实,少了些晦涩,可读性更强。
早在预订劳森的书的时候,我就相信他不会让我失望。果然,他给我带来一场美轮美奂的表演,一场美味的欺骗大餐。期待他的下一本Footprint on the ceiling!
昨天在床上我突然在想,天啊,如果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也有相当的文学功底,也许在他退休后拿起笔杆,这也许又会是一个新的黄金时代的到来,仅仅是自己的想象而已。但是未来,谁会知道发生什么呢。。。 October 18 《从前有个老女人》----那似曾相识的感觉 昨天熬夜看完了最终的解答部分,在多少有些激动的心情平静下来后,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竟然还能为推理而感到兴奋,原来的担心早已忘记。
根本记不住上次看奎因的小说是在什么时候,《X之悲剧》还有《希腊棺材之谜》带给我的感觉恍如昨日。最近翻开这本《老女人》,真正的感受到了他的变化。少了一些古典的味道,多了成熟的人物描写和心理刻画,在谋杀案发生之前相当长篇幅的背景介绍和铺垫,确实标志着奎因作品的真正转型。
Cornelia Potts是美国最大的鞋业品派的主人,拥有一个在推理小说里面经常能够看到的,古怪,疯狂,甚至是扭曲的家庭。Corneila第一次婚姻所生的3个孩子,大儿子Thurlow是一个脾气暴躁,独断专横的人,女儿Louella Potts 整天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并且坚信自己是一个了不起的发明家。而另外一个儿子Horatio的情商似乎永远停留在8岁小孩子的阶段,给自己搭了个糖果物,里面放满了小孩子的玩具,整天以防风筝为乐。然而,就是这样3个在外人看来极其不正常的子女,却得到了Cornelia,书里的老女人无比的关爱。相反,对于她第二次婚姻的3个孩子,相当有才干的双胞胎Roboet 和Maclyn Potts,还有年轻漂亮的Sheila则痛恨不已。就在这个混乱,勾心斗角的家庭里。悲剧最终上演。Thurlow以自己的弟弟Robort冒犯了自己向其提出决斗。埃勒里。奎因设计将决斗手枪中的子弹掉包换成空弹壳,可是在第二天的决斗中,那把手枪还是射出了真正的子弹,事件因此变得极其戏剧化,Thurlow扣动了扳机,但却不是真正的幕后凶手,因为奎因证实他没有可能再次掉包子弹的可能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的双胞胎弟弟Maclyn Potts被射杀在自己的床上。老女人也随后由于心脏病去世,然而在她去世之前写的遗书中“承认”自己是杀害2个亲生儿子的凶手!!最后还是由大侦探埃勒里。奎因给出了解答。
由于书中出现了童谣“鹅妈妈”,所以很多还没有读过此书的人可能会认为这是一本童谣杀人的推理作品。但事实上,童谣在书中占有的比例相当小,看完解答后我认为顶多算是个不大不小的陪衬。最精彩的部分还是奎因擅长的三段论式逻辑。最终解答出现了一次相当精彩的转折。随意这部书页可以算作双重推理。
奎因在第一次试图说明事件真相的时候,自己心里就有种感觉不会这么轻易结束的,后面将近还有20多页的篇幅告诉我这个铁杆的奎因粉丝:精彩的还在后面。而埃勒里的这个第一次推理,明显的不够谨慎严密,相信大多数读者都应该能够想到这一层。更进一步讲,第一次解答更多是对诡计和作案过程的再现,分析成分偏少。在第二次解答的过程中奎因才拿出了他的杀手锏,足足的让推理迷们再次享受了逻辑分析的魅力。
尽管是注重解谜的本格作品,还是能看出奎因风格的明显转变。故事结构不再是单纯的事件发生---警方调查询问----最后埃勒里给出解答。《老女人》一书在凶案发生之前有相当长篇幅的背景介绍。中间还夹杂着一些相当到位人物描写。个人认为老女人的形象是最成功的。
自己也曾经思考过,琢磨过奎因作品风格前后变化如此之大的本质原因。但解释只可能有一个:大环境的变化,我们离不开环境,更离不开文化带来的根深蒂固的影响。奎因作品的改变,其实是对美国向好莱坞式文化转变的一个缩影。忘了是哪个国家的谚语:一个饼再大,也不会大过烙饼的锅。
我没有经历过那个变化的年代,更不了解那时候人们的想法。于是我把作者的变化和自己的成长联系在了一起。我们都会长大,都会变化,然后陡然间回想起过去的日子,都会感慨时间所带来的冲击。但我们终归还是我们,有些东西是不会改变的。甚至很多人都不会意识到这一点。我也在成长,就和我在刚刚看完的这本小说一样。但到了最后自己还是笑了笑,因为他仍然是自己认识的那个奎因,仍然是那种yeaster day once more的感觉
August 25 我回来了,但又要说再见 终于回来打理我这个已经面目全非的小空间,原因竟然是要说再见,和我最热爱的一个国家说再见。
2个月,法国,这个国家就像过眼烟云一样,马上要被飞快的抛在身后,就在明晚,不在走之前写点什么,心中有愧。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很逃避现实的人,这个国家,这2个月的经历,就像是一场美好的梦,迟早要醒来。我以前梦想能到法国去学习我的第二外语,实现了,然后如此之快的,结束了第一阶段。我并不觉得自己很好的珍稀这2个月的时光,但还是要感谢法国,感谢她给我在漂泊海外的生涯中划上最具魅力的一笔。
刚刚和好友通过电话,好友说的有几分道理,这个国家太梦幻了,还是不要呆太久为好,给自己一点保留吧。我顿时无语,是不是什么美好的事情都是如此呢?
昂热,巴黎,马赛,圣保罗。德旺斯,这些地方已经将我的灵魂彻底毒害,我在这个国家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带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恍惚的感觉,那时一种特别不真实的,虚幻的,甚至有时令人抓狂的感觉。可恶的上帝,不知道为什么要造出法国这么个国家。但我知道,还是赶快离开吧,能留下记忆就足够了。哎,真盼望着大学早点开学。
昨天又经历了自己不愿意经历的场面,酒吧里的欢快和大街上的冷清对比那么鲜明,仿佛酒吧的那扇门将2个世界隔开,好想再多呆一会儿,可时间不留人,筵席终归要三。看着一个个在拥抱,在告别,在互相留着联系方式,心里已经打翻了五味瓶。结束了,新的生活又要开始,这个过程在我身上不断的进行着,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下来,或许根本不可能了。
人毕竟不能总活在过去,期待新生活!:)
最后还想说,非常荣幸能认识几位同胞,这是缘分,尤其是在海外。所以,祝你们在这里过的愉快,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再次见面:)Good Luck.
法国再见 May 29 大一结束的一点儿乱写 无比郁闷的走出考场。大一就这么结束了。看看自己住的地方,就是有这么一种感觉,昨天刚刚搬来,今天就要走了。时间真的是让人措手不及。而这一年以来,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感觉是浪费大于收获,无语的人生啊。
原来在剑桥读A-level的时候,纯属因为好玩而选的心理学基本已经忘的差不多了。除了一点:人在生活有变动的时候产生的压力指数及其的高,好像排到了前3.4名的样子。这个理论是在是很经典,现在马上要回国了。旧学期结束,新的在不久以后又要开始。要换别的地方住了,变动变动。我的生活似乎送来没有静止过,还有假期的法国。天啊,那又会是怎样一个世界??
自己早就想过,也许是命里注定,我是一个到处飘泊,在天涯海角行走的人。时间长了,经常自己一个人也不会感到孤单。换句话说,是喜欢上了“孤单”的感觉。忘了是谁说的,孤单让人学会思考。
听着可能有些虚无,郁闷,的确。飘泊四海,或是浪迹天涯,或是随波逐流,似乎像一个迷途的羔羊,不知道前面将会发生什么,不知道方向在哪里。但这可能不仅会是我的命运,也是我追求的人生理想之一。大千世界,当走到这一步的时候,也许我会发现并且领悟,其实自己不孤单。也没有什么地方不是属于自己的。全世界都属于我,我属于全世界,整个人类,整个社会,整个自然。
当然我相信,如果自己真的有目标,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会得到,当然中间所付出的代价或许根本无法衡量。人只能活一次,我的目标就是,享受这个世界,感受世界。其他的听天由命吧,毕竟谁会知道将来发生什么 May 28 (转)中国足球:一种非典型性诉说在目下的这个时代,谈论中国足球是多么的冥顽不化:对于早已死去的东西,尚有谈论的必要否?因此,能够写作这样一些文字的家伙,首先必然是一个极其无聊的无聊鬼,其次,他对于码字又是如此地充满了狂热。当然,如果他希望给自己一点点所谓的“意义”的话,那么,他还是一个对世间抱有一丝希望之人。 偶不是周文渊,也不是李承鹏或者刘建宏,当然不需要作出一副中国足球的思考者的样子,从而不得不去思考些什么,继而发表一些足以为国家节约很多粮食的论调。因此,这是一种非典型性的诉说。没有专业的足球理论,也没有深刻的战术思想,他唯一想达到的目的只有一样,那就是在今夜无法入睡之时,找一些打发时间的事情。 是为题记。 一、球迷篇 如果足球在现代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产业的话,如果这种产业是以追求效益为目的的话,那么,按照一般的经济学理论,产品之生产是为了满足消费。足球的消费者,当然就是球迷。中国足球的消费者,当然就是中国球迷。 于是,我们要问,中国球迷这个概念能够成立吗? 显然,这是一个无聊到后现代的问题。惯常的答案当然是,中国不仅有球迷,而且有世界上最大的球迷群体以及世界上最狂热的球迷。那么,这个答案是如何得到的呢? 因为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于是,这个问题的逻辑线索一目了然:因为中国有世界上最多的人口,且足球是全人类都喜欢的第一运动,所以……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大概两个世纪以前,欧洲人有这样一种逻辑:音乐是全人类都喜欢的艺术,中国有世界上最多的人口,所以,只要我们打开中国的大门,那么,按照每十个中国人消费一架钢琴的话,我们将在中国卖出大约一千多万架钢琴!这个逻辑正是英国人和法国人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理由。结果呢?欧洲人除了卷走了清政府大量的来自百姓的民脂民膏之外,并没有得到多少直接的商业利益。 于是,问题应当这样被重新描述:喜欢足球的人和球迷,两个概念之间可以简单地划上等号吗? 喜欢足球是无条件的。因为这个精灵本身就充满了魔力。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发挥一下的话题,因此,我将在稍后一些的地方陈述。 如同任何事物一样,在它刚刚出现的时候,是不承载任何价值的。如果说现代足球起源在英伦的话,足球毫无疑问是贫困的产业工人为数不多的娱乐方式之一;如果传统足球起源在中国的话(这是有当今最权威的足球组织认证的极其无聊的话题之一),它毫无疑问也是古人娱乐的方式之一。 问题在于,当一项普通的事物吸引了足够多的人的时候,它就成为了现象。也就是说,这就成为了一个需要管理者处理的问题——人的问题。不难想象,假如每个星期都有数以万计的工人涌向足球场,他们的管理者,资本家或者政府官员,能熟视无睹?于是,当足球被政府开始管制,被国家的意识形态参与进来之后,更多的内涵就承载了。如果俱乐部的成立可以被看作是足球的参与者们成为一股力量的话,英格兰足总的出现,则是足球参与者们在国家意义上的结合。英格兰女王亲自给足总杯的冠军颁发奖杯,一直被视为英国民主运动的伟大胜利成果:因为这意味着产业工人的力量开始被国家的最高领袖承认。 这样,就有了球迷。 球迷迷的是球,这只是他表面的掩饰。在狂热的追随俱乐部的背后,是难以磨灭的政治、文化对抗。关于俱乐部的问题,同样是一个非常有灌水价值的话题,我也会在稍后专门陈述。 现在要问的问题是,中国有这样意义上的球迷吗? 无可否认,喜欢足球是人类共同的东西。中国人当然也不能例外。但是,一个每周约上三五知己到球场happy的踢球者,和不舍昼夜追随着自己球队的球迷之间,还是有着相当大的差距。 好了,难道一个现象不是真正存在的吗?2005年,cctv5制作的球迷节目不是在中国引起了巨大反响的吗?根据确凿的数字统计,中国不是有多少多少百万国米球迷,多少多少百万曼联球迷吗? 如果说爱情是不需要理由的,那么,爱情的前提在于,和自己所爱的人相识(即使是一见倾心),这就是机缘。机缘就意味着要发生某些事情,必须要在这些事情的参与者邂逅之后。成为球迷也不例外。 中国的足球爱好者成为某个“国际性”俱乐部的球迷,其前提正是在于邂逅了这些俱乐部。不难理解,在几十年以前,例如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国际米兰打遍天下无敌手,皇家马德里五夺欧洲冠军杯的时候,中国有多少“球迷”为此狂热? 中国的国际性球迷有着明显的构成性。例如,年龄在四十左右的球迷,更多的喜欢国际米兰或者利物浦;在稍后十年的,三十岁的,则喜欢ac米兰的多一些;二十岁左右的,更喜欢曼联;再年轻一些的,则是阿森纳。显然,这是与这些俱乐部出现竞技上的顶峰期一致的。所谓大国际米兰时代、红军时代、五十N场不败时代、英超N连冠时代等等。 这就是中国球迷的第一种:追随自己接触足球是战绩最好的俱乐部。 中国球迷还有着明显的地域性。例如在广东一带,喜欢利物浦的球迷居多。这是因为广东是最早开始转播英格兰顶级联赛的中国地区,而当时最强大的,当然是不朽的红军。 国际米兰球迷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后期“转会”而来。1997年,罗纳尔多转会国米,带来了一大群的国米球迷。后来,包括维埃里在内的N多巨星投奔蓝黑军团,逐渐造就了中国巨大的国米群。有趣的是,这些球迷在转会来了之后,就终身忠心于国米。很显然,最大的原因当然是国米有一个伟大的主席。无论是个人魅力还是行为方式上,莫拉蒂都具有中国人所推崇的君子内涵。 这可以被看作中国球迷的第二种:追随自己被感动的俱乐部。 中国球迷还有明显的流动性。例如,当年叱咤风云的巴蒂效力佛罗伦萨的时候,不知多少球迷为紫衣军团落泪;当巴蒂转投罗马,又开始热捧罗马。又如布雷西亚这样的弹丸小地能够吸引众多中国球迷的眼光,当然是由于巴乔的原因。与此相似的是,当年乔丹笑傲风月之时,满街都是公牛的红色球衣。上帝最后一投之后,变成了满街湖人黄。这些年,如果没有一件火箭红,谁好意思自称时篮球迷呢?厚颜无耻地说一句,笔者就是这样的典型。笔者喜爱红军,十成十是因为太喜欢欧文了。 此为中国球迷的第三种:追随自己喜爱的球星。 中国球迷还有明显的理论分析性。例如,百折不挠是曼联,血战到底是红军,雍容华贵有皇马,华彩乐章枪手奏。中国球迷因为自己对某种价值的认同,从而选择具有此种球风的队伍。 这乃中国球迷的第四种:追随自己喜爱的理念从而选择自己喜爱的球队。 当世界杯来临的时候,足球成为了中国最狂热的话题。没有什么意外的,平时无事的时候,见面必称今天你吃了没有?超女流行时,必问今天你pk了没有?自然的,世界杯火爆登场,如果不问一句今天你看球了没有?怎么好意思踏进办公室的门?于是,在每四年的一个月当中,最为损人的话是:丫原来是伪球迷也!最为诚实的话是:我就是伪球迷。最为不幸的话是:昨天晚上阿根廷的托尼表现真好啊!拜托,老大,托尼的意大利的好不好?不管怎么讲,看晨光战报的人,总是比红着眼睛上班的人多。 这是中国球迷中比例最大的一种:足球不过是他追随时尚的一种方式而已。 如果我们给球迷设立一个标准的话,如果这个标准是:能够真正理解俱乐部的文化、传统的话,那么,中国有多少真球迷呢? 罗马球迷痛恨拉其奥的方式和巴萨球迷痛恨皇马的方式是不同的。相反的,拉其奥球迷痛恨罗马和皇马球迷鄙视巴萨的方式也不同。如果说前者是产业工人阶层对资本家阶层的痛恨的话,后者则是现代国家与现代民族理念之间的冲突了。 曼联球迷有当然的三个死敌:曼城、利兹、利物浦。曼城是因为同城对手,利兹是因为红白之争,利物浦是因为一山不容二虎。笔者不是很清楚在曼联球迷当中,这三者的构成比例有多少,意即:有多少人是因为只痛恨其中的一个,有多少人是统统痛恨。 笔者是利物浦球迷。不幸的是,尽管从红军那里得到了如此之多的自尊感,例如,从来都不认为阿森纳或者切尔西有任何资格与我们平起平坐,但是,对曼联却始终“痛恨”不起来。时常为此感到惶恐不安。尤其是最近老大杰拉德公然宣称自己最大的愿望就是曼联去死。这种惶恐更是足十加一级。在红军球员之外,壮着胆子承认一句,笔者最喜欢的球员是斯科尔斯,一个为曼联效力了已经500场的纯种红魔。更让笔者感到惭愧的是,我对曼联的很多球员,例如贝克汉姆、加里•内维尔包括基恩乃至弗爵爷都好感十足。 于是,不得不承认,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中国球迷由于众多的原因,难以的根本上融入这些俱乐部的文化之中。简单说,我们根本不懂我们追随的球队,我们有没有资格自称是这些俱乐部的球迷?近日,斯科尔斯自认自己是某低级俱乐部的球迷。而这个俱乐部小到了连见多识广的足球老记都闻所未闻的程度!这才是真正的融入了血液里面的喜爱。 看看降级了之后的中国俱乐部吧,还有多少曾经的铁杆会关注它的存在。当年人头涌动的成都体育中心体育场,如今已然门可罗雀。四川队?如果说2001年以后是因为大连人的进入而失去民心的话,今日看来是四川球迷多大的一个谎言:四川队在川大进行乙级联赛主场比赛的时候,球迷还没有球员多!踢的好的时候去捧,踢的不好的时候就任它死去,这就是球迷吗?想想走进婚姻殿堂的时候,面对着上帝他老人家,个个信誓旦旦:无论如何如何都会相爱一生。结果呢?“夫妻本是同林鸟”啊。看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升入顶级联赛的纽卡斯尔吧,从来都是三万名球迷涌入圣詹姆斯公园。这才是球迷,才是血浓于水的热爱! 假如有一天,不妨扪心自问,你喜爱的球队,不幸掉入了低级别的联赛数年不能翻身、或者不幸因为种种原因出卖了自己大部分明星球员、或者改变了现在你喜爱的打法(例如卡配罗入主巴萨?),你还会一如既往吗? 豪门盛宴,那是豪门之间的游戏。追随豪门,是人类共同的劣根。中国球迷在媒体的指引下,毫无例外的只能追随着在媒体拥有着极高曝光率的豪门,也就毫无例外的喜爱着千里之外的自己根本无法理解的俱乐部。有谁喜欢维尔瓦?有谁喜欢雷丁?有谁喜欢伊普斯维奇?有谁喜欢邵佳一没有加盟时的科特布斯? 为什么? 当爱情追问为什么的时候,爱情成为了婚姻;当宗教徒追问为什么的时候,宗教不再是信仰;当球迷去问我为什么喜爱我的俱乐部的时候,你在找一个喜爱的理由。 是的,这不再是真正的爱了。就好像有爱是从来没有理由的:我爱我的父母、我爱我的孩子、我爱我的祖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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